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如有)已对年度报告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监事已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发行人及其全凯发国际首页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投资者在评价及投资本公司债券时,应认真考虑各种可能对本公司债券的偿付、债券价值判断和投资者权益保护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各项风险因素,并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中“重大事项提示”、“风险提示及说明”等有关章节内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与募集说明书中“风险提示及说明”章节及上一期报告的“重大风险提示”章节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变更情况 (一) 报告期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信息 报告期末控股股东名称:四川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报告期末实际控制人名称: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报告期末控股股东资信情况:控股股东四川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报告期内资信状 况良好,对发行人无负面影响。 报告期末实际控制人资信情况:实际控制人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期内 资信状况良好,对发行人无负面影响。 1 报告期末控股股东对发行人的持股比例及股权受限情况:报告期末控股股东对发行人的持 股比例为 77.75%,无受限情况。 报告期末实际控制人对发行人的持股比例及股权受限情况:报告期末实际控制人对发行人 实际控制的股权比例为 71.20%,无受限情况。 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有实际控制人的披露至 实际控制人;无实际控制人的,披露至最终自然人、法人或结构化主体)
控股股东为机关法人、国务院组成部门或相关机构直接监管的企业以外的主体 □适用 √不适用
变更原因:四川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经省委、省政府批准,战略性重组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新设合并方式组建的省级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合并前能投集团和川投集团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 资质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由四川能源发展集团承继、承接或享有,合并前能投集团和川投集团的下属分支机构及所持有的下属企业股权、股份或权益归属于四川能源发展集团。
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任(含变更)人数:7人,离任人数占报告期初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总人数的38.89%。
定期报告批准报出日发行人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如下: 发行人的法定代表人:罗健
发行人的其他董事:刘均剑、赵智隆、何京、韩云文、范艾君、刘可 发行人的监事:李昊东、谭果黎、黄杨秀、李卫
1.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范围、主要产品(或服务)及其经营模式、主营业务开展情况 公司是经四川省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控股大型一类企业,负责投资、经营、管理省级地方电力国有资产,是四川省地方电力系统农网、城网、缺电县、无电地区和农村电气化建设项目的总业主,是全省农村电网建设的投资主体、融资载体和经营实体。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投资、经营电源、电网;生产、销售电力设备、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力工程设计、施工(凭资质证经营)、技术咨询及服务;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经营);项目投资。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电力生产和销售,房地产销售,金融板块的贷款、咨询和担保业务,其中核心业务为电力生产和销售业务。公司供电区域主要分布于川南、川东、大凉山和川北等地区,是供区内仅次于国家电网的第二大供电企业。网内用电负荷以居民生活用电、非普工业和大宗工业为主,用电结构稳定。公司发电业务主要由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永安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四川能投发展股份公司下属发、供一体共 18家公司经营管理。金融板块业务依托发行人及其股东四川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四川省能源行业的优势地位,服务于上下游的中小企业,金融板块的贷款、咨询和担保业务的经营主体是四川能投金鼎产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2. 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包括所处行业基本情况、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等,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面临的主要竞争状况
水电作为电力行业中最重要的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类型,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我国水能资源丰富,具有发展水电行业的良好基础。目前我国水电产业正处于理性开发、快速增长的辉煌发展时期,西南地区的水电将是发展主力。
公司是经四川省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控股大型一类企业,是四川省地方电力系统农网、城网、缺电县、无电地区和农村电气化建设项目的总业主,未来可基本控制全省地方电力的输电和配电,在供电区域上具有一定的专营优势。
3.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经营情况及公司所在行业情况是否发生重大变化,以及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偿债能力产生的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新增收入或者毛利润占发行人合并报表相应数据 10%以上业务板块
注:本表格中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与合并利润表中营业收入/营业成本金额一致。
占发行人合并口径营业收入或毛利润 10%以上的产品(或服务),或者营业收入或者毛利润占比最高的产品(或服务)的情况如下:
各业务板块、各产品(或服务)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等指标同比变动在 30%以上关变动背后的经营原因及其合理性。
1、商品销售收入较上年增长70.68%、成本较上年增长70.86%,主要由于供应链业务规模增加。
2、其他收入较上年减少78.84%、成本较上年减少81.77%,主要由于本年房地产销售趋于平稳。
1.结合公司面临的特定环境、所处行业及所从事业务的特征,说明报告期末的业务发展目标
塑造优秀地方电网品牌形象。“十四五”期间,公司将通过实现电能优、服务优、业绩优和资产优四个细分目标,塑造优秀地方电网品牌,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2.公司未来可能面对的风险,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已经采取或拟采取的措施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与上一期报告的“重大风险提示”章节所提示的风险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将采取检测财务指标变化,提高资产运营效率,优化资金结构,关注市场动态,合理发展业务,严格按照监管要求进行信息披露等措施,应对可能面临的风险,降低对公司的影响。
(一) 发行人报告期内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关联方之间不能保证独立性的情况
(二) 发行人报告期内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关联方之间在资产、人员、机构、财务、业务经营等方面的相互独立情况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组织机构,与具有实际控制权的股东做到了业务分开、机构独立、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分开,符合独立性的要求。
(三) 发行人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定价机制及信息披露安排 公司按《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认定关联方与关联方交易,并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作出判断。单笔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口径下净资产5%的或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的关联交易事项由董事会制订方案,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或取费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定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通过合同明确有关成本和利润的标准。
报告期内与同一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累计金额超过发行人上年末净资产 10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五) 发行人报告期内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规定的情况
(六) 发行人报告期内是否存在违反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或承诺的情况 □是 √否
公司债券基本信息列表(以未来行权(含到期及回售)时间顺序排列)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可交换债券选择权 □其他选择权
条款的具体约定内容、触发执 行的具体情况、对投资者权益 的影响等(触发或执行的)
条款的具体约定内容: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 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2年的 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个计息年
度付息日前的第 20个交易日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 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票面 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 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 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 债券的第 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 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上交所和债券 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触发执行的具体情况:发行人 2024年 2月 2日披露票面 利率调整公告和回售实施公告。根据回售实施结果公 告,本期债券回售 6.15亿元,转售 凯发国际首页6.15亿元,后 2年的 票面利率为 2.99%。 对投资者权益的影响:对投资者权益无不利影响。
□本公司所有公司债券均不含投资者保护条款 √本公司的公司债券有投资者保护条款
发行人承诺,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不发生如下情形: 1、发行人发生一个自然年度内减资超过原注册资本
20%以上,分立,被责令停产停业的情形;2、发行人 在债券存续期内,出现违反第 1条约定的资信维持承诺 情形的,发行人将及时采取措施以在半年内恢复承诺相 关要求;3、当发行人发生违反资信维持承诺,发生或 预计发生将影响偿债能力相关事项的,发行人将在 2个 交易日内告知受托管理人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发 行人违反资信维持承诺且未在第 2条约定期限内恢复承 诺的,持有人有权要求发行人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采取 负面事项救济措施。
条款的具体约定内容、触发执 行的具体情况、对投资者权益 的影响等(触发或执行的)
本期债券无担保。 偿债计划: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每年付息一次,付息日为 2023年至 2027年间每年的 9月 1日。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 的第3个计息年度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 付息日为 2023年至 2025年每年的 9月 1日;本期债券到期 一次还本,兑付日为 2027年 9月 1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 选择权,则回售部分的债券兑付日为 2025年 9月 1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 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利息的支付和本金 的偿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 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充分发 挥受托管理人的作用、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严格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制定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在出现 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 息时,发行人将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 出项目的实施。
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 偿债保障措施的变化情况及 对债券持有人利益的影响( 如有)
本期债券无担保。 偿债计划: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每年付息一次,付息日为 2022年至 2026年每年的 3月 15日,若债券持有人在第 3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4年每年的 3月 15日;本期债券到期一次还本,兑 付日为 2026年 3月 15日,若债券持有人在第 3年末行使回 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4年 3月 15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利息的支付和 本金的偿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 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充分发 挥受托管理人的作用、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严格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制定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在出现 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 息时,发行人将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 出项目的实施。
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 偿债保障措施的变化情况及 对债券持有人利益的影响( 如有)
本期债券无担保。 偿债计划: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每年付息一次,付息日为 2022年至 2026年每年的 8月 16日;本期债券到期一次还 本,兑付日为 2026年 8月 1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 计利息)。本期债券利息的支付和本金的偿付通过登记机构 和有关机构办理。 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充分发 挥受托管理人的作用、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严格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制定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在出现 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 息时,发行人将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 出项目的实施。
本期公司债券无第三方担保或差额补偿等增信机制。 偿债计划: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 付息日为 2025年至 2029年间每年的 12月 11日,兑付日 期为 2029年 12月 1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 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其他偿债保障措施: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制定并 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 偿债保障措施的变化情况及 对债券持有人利益的影响( 如有)
变更、更正的类型及原因,以及变更、更正对报告期及比较期间财务报表的影响科目及变更、更正前后的金额。同时,说明是否涉及到追溯调整或重述,涉及追溯调整或重述的,披露对以往各年度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报告期内新增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且新增的子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净利润或报告期末总资产、净资产任一指标占发行人合并报表相应数据 1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减少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且减少的子公司上个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净利润或上个报告期末总资产、净资产任一指标占上个报告期发行人合并报表相应数据 10%以上
截至报告期末,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重要子公司股权存在权利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